|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蓬江区大型产业集聚区综合配套设施项目-激光产业园生活配套楼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改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蓬江区大型产业集聚区综合配套设施项目-激光产业园生活配套楼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现修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担任)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二、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同时作相应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江门市滨江新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