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公兴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公兴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答疑 **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提问: “1.招标公告3.1.8业绩要求:勘察资质单位和设计资质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均要求“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或新承接的”的项目,但是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只有“(三)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请问“正在勘察、设计或新承接”的业绩是否填在此表中,请明确。 2.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列明:“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若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的须提供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文件),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材料)上注明日期或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文件上注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日期为准。但是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的注(2):“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已完成的证明材料要求前后不一致,请问依据哪一条,请明确。” 做出如下答复: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行调整。 2、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招标人: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