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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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类,按高分优先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星都经济开发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星都经济开发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网站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现对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作以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公告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建安费最高限价为********.**元(包含建安费:********.**元;工程监理费:******.**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1.**元;预算编制费:****9.**元;减去市政府建议优化设计、加强管理,节约:******.**元)。 2、现修改为:本工程招标建安费最高限价为********.**元(本工程财政审核报告建安费为********.**元,固定减去市政府建议优化设计、加强管理,节约******.**元,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原招标公告上传的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澄清公告附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澄清公告的附件)。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现更正为: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至**时**分止,递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碧桂园拱门旁)]开标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2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碧桂园拱门旁)]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法人证明书(如有委托,和委托书)准时参加,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公告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澄清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网站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特此公告
招标人: 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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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