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HH****-**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章采购需求”之“附表1:**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之“序号7,★变速器型式,自动或自动挡或AT或手自一体。(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更正为:序号7,★总载液量,≥****0kg(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2、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章采购需求”之“附表2:**吨泡沫消防车(1台)”之“序号8,★变速器型式,自动或自动挡或AT或手自一体。(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更正为:序号8,★整车总质量,≤****0kg(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3、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四章评标”之“3.详细评审”之“商务部分”之“根据投标人交货时间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0分)①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2分。 ②**天<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1.5分。 ③**天<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1分。 ④**天<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0.5分。 ⑤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交货时间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0分)①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2分。②承诺交货时间>**天的,得0分。
4、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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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号亿科大厦7楼**8室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3
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