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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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治理项目-伶站乡集镇供水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E********************** 二、 原招标公告时间:****年 ** 月 ** 日 更正日期: **2 3 年 1 月 ** 日 三 、原截标及开标时间: 时间不变 。 四、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号、桂建管〔****〕**号文除外)。 现更正为: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号、桂建管〔****〕**号文除外)。 (二)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类似项目 , 现更正为:
(三)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资信业绩(满分分值权重 **.0 %) 的 项目业绩 评分标准 , 现更正为:
( 四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五、公告发布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云县振凌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3号 联系人:李慧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百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层 联系人:班章财 电话:****-******6 广西百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3 年 1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