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MZ****-**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赖村段-莲子村荷树等组旅游民宿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开启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开启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二: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0.**)。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响应供应商须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 **** **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更正为: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0.**)。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响应供应商须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 **** **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赖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
联系方式:钟翔**********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方式:李晶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 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