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市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施工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龙市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发布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1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现变更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0 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的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1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