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安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失能康复中心)项目监理招标补遗书(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1)条监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 1、“3、配备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具有建筑安全管理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变更为“3、配备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 2、“4、配备1名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3分,具有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变更为“4、配备1名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机电安装工程) 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增加:6、配备2名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二、其余不变。 蓬安县民政局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