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ZQ****FG**1JO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业务数据网络专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页,即“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2、服务内容与要求”→“2.1、服务内容”的第(1)条:
“★(1)故障的解决时限为最迟在**分钟内远程响应,4小时内处理故障,排除线路、设备、线缆(包括至采购人路由设备的线缆)和网络准入控制设备的全部故障。当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服务商在**分钟内通知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故障报告。(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1)故障的解决时限为最迟在**分钟内远程响应,4小时内处理故障,排除线路、设备、线缆(包括至采购人路由设备的线缆)和网络准入控制设备的全部故障。当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服务商在**分钟内通知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故障报告。(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更正事项2
更正招标文件第**页,即“第四部分评标”→“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技术评审表”的第6项“网络故障恢复及时率”评审项:
“根据投标人承诺网络故障恢复的时限进行打分:(1)时限≤1小时,得**分;(2)时限≤3小时、>1小时,得8分;(3)时限>3小时,得0分。”
现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承诺网络故障恢复的时限进行打分:(1)时限≤3小时,得**分;(2)3小时<时限≤3.5小时,得7分;(3)3.5小时<时限≤4小时,得2分。”
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次更正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通知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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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棠岗路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