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顺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1包、**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顺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1包、**3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1包 **** 元,**3包****0元,现更正为:每包组中标人按中标金额1.5%收取 ,其它内容无变化。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
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长春街**号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号楼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