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运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招标 第1号补遗通知书 招标编号: E**************** 各 潜在 投标人 : 现就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 №.HD1、№.HD**标段)招标 文件 澄清修改 通知如下,如本 补遗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书为准。 1、 招标公告中要求工期修改为“ 计划工期****日历天(阶段性目标:****年**月**日前完成跨运河桥梁上下游**0米范围内的航道整治工程),水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个月;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其他工程缺陷责任期**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 ”。 2、 招标公告3.3款业绩要求、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要求、评标办法2.2.4(4)款类似业绩中的“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 ”均统一修改为“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自****年1月1日起 ”。 3、 评标办法2.2.4(4)款企业荣誉评审标准中“ 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完成 ”修改为“ 自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4、附录5说明增加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委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5、招标公告第4款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 ****年 1 月**日至****年 1 月 ** 日 ”。 6、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年 1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