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那曲市南部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澄清与说明 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公司招标代理的那曲市南部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做出以下澄清与说明: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企业业绩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变更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年1月**日发布的澄清与说明按作废处理。 4.澄清与说明和招标文件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