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 评标办法 | XCJPSDHLTBJF[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规模修改为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8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绿地率**%。 二、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分钟后,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均修改为“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分钟后,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有效投标报价中“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按统一让利率。”修改为“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运营服务费按统一让利率。” 四、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技术(含资信)部分“二、技术部分”评分细则5项分值修正如下:
五、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内容及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名称以补充文件为准。 六、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 七、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总投资:****1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造价:****9.** 万元人民币。”及“其他工程规模指标:机动车停车位:**2辆;非动车停车位:****辆;人防面积:****m2”。 八、招标文件中“线上零售”修改为“限上零售”,“线上零售企业”修改为“限上零售企业”,“线上零售额”修改为“限上零售额”。 九、投标函附录中误期赔偿费限额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十、补充提供勘察设计资料(规划条件书附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本)。 十一、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原“[A**********************]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XCZF”文件作废,以本次补充文件发布的“[A**********************]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XCCF”文件为准。 招标人: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1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