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YSLKCSJZHPGF[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东方红水库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答疑如下:针对相关投标人对我单位发布东方红水库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提出的相关质疑问题,现答复如下:答复: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招标公告3.4条为准》故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个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修改为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单位负责。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本次补遗不影响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不变。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