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钢集团总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楼项目 疑问答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组织招标的“攀钢集团总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楼项目”针对投标人网上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
专用合同条款**.4.1 变更估价原则中第(5)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的变更计价方式:c.新增清单项目的组价执行各专业对应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0-****)及相关配套文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4-****)等9本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配套文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价目表。补充定额、计价依据、办法等文件;辅助材料、其他人工费、其他材料费、机械费、其他机械费等根据上述定额规定执行。 提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价目表已不适用。是否改为新增综合单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答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专用合同中无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的计取约定,请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在结算时如何计取。 提疑:规费是否按承包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标准及 ****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答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根据招标文件优先顺位,该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条款中发包人认可的可进行分包。 提疑:请明确项目是否可以分包。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根据招标文件优先顺位,该项目不作价格调整,但专用合同条款**.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可调整范围为桩基、建筑主体结构、二次结构中的钢材(不含措施筋和预埋铁件)、混凝土,其余材料价格不论何种原因均不调整。 提疑:须知前附表不适用,是否修改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本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合格竣工或移交甲方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日违约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5‰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专用合同条款7.8“暂停施工...暂停施工不能免除造成工期延误相关违约处罚。 本工程逾期赔偿率每日历天合同总价的1‰。” 提疑:请明确唯一处罚标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专用合同条款7 .5.2适用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专用合同条款7 .8.2适用于承包人原因的暂停施工。 -
招标文件要求银行履约保函须由中标人向全国所有工商银行(含中国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及下属支行)申请开具。 提疑:能否向提交国有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其中之一出具的银行保函。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本工程人工费是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第(6)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疑:能否修改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提疑:能否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为准。 攀钢集团总医院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