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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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沪昆高速、G**兰海高速交安设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G**沪昆高速、G**兰海高速交安设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事项如下:
一、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9.1项中的“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超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的最大允许中标数量……”修改为“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超过本招标文件最大允许中标数量的,按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款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主要人员”与“业绩”评分标准中的“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含养护施工)项目”是指“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项目或养护交安施工项目”。
三、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修改后的“附件九甲供材料供应一览表”现提供给各投标人,各投标人自行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
附件1:施工图纸
附件2:工程量固化清单
附件3:附件九 甲供材料供应一览表
四、关于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的联系电话修改为:****-********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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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