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项目其他/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年1月5日 北京时间**:**时在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评标工作,并受采购人的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并于****年1月5日 北京时间**:**时发布了中标公告,后工作人员因电脑原因误操作于****年1月5日 北京时间**:**时对本项目结果公告中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项目其他”公告,内容为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今日发现后特对此事发布更正公告进行澄清说明,该项目中标公告合法有效。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号4门
联系方式:高女士、白女士、**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