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财闽漳【**-**】(**)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九峰溪流域霞寨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②技术项中B2、B3、B4、B5、B**项评标方法描述中“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生效的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6.2特定条件:包1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修改为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 鉴于****年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潜在供应商****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满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号
联系方式:李工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室-****室
联系方式:小王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