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增加条款:“在结果公示期,若有异议(质疑)的情况,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质疑)事宜,且必须提供: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④《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要件,否则视为无效异议(质疑),一律不予受理。如招标文件与本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