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在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条款号**.1/**.4.2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合计费率应该千分之四,现更正为: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率为2.8‰;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1.2‰。 2、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两个专用合同条款,一为: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二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两者条款中对9.2.5项细则安全生产费的表述不同,现已修改。 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内容不一致的,请以该澄清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查看,谢谢!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