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柱县沿溪镇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答疑补遗书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石柱县沿溪镇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问 1 : 1、请问重庆市外公司能否参与此次投标,没有办理入渝备案的能否参与? 2、投标人须知1.4.3条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处为了证明业绩的真实性,应该把竣工验收截图加上。 3、业绩金额设置不合理,是否是为了某个公司量身定制,按发改委招标文件范本要求是投资金额**%为**6万元,该业绩金额仅仅为**0万元,请明示? 答: 1、 按照 **** 年 7 月 ** 日重庆市建委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执行。 2、详见补遗。 3、根据渝公管发[****]**号文件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2 :全部是低价中标,为啥还要搞技术标书符合性评审,是业主有想法吗?暗示一下我们可以不去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方案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 渝公管发[****]**号编写,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3 :一个限价**0多万的环境整治项目,又是技术标准又是技术方案,并且还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隐去了业主进2名评委).不高价中标誓不罢休......不是传闻水务局的项目业主不设评委了吗?看来重偿之下还是有猛夫的.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悦崃\三益\桥头三条河流的河堤工程差不多要完工一个了,这个项目又如法炮制.把兔年的第一个项目号上.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方案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 渝公管发[****]**号编写,故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补遗。 问 4 :想请问业主单位,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不懂可以去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图纸明确的技术参数在招标的时候就升级了,比如:路灯设计IP**在招标文件里面就是IP**、太阳能电池板**0W赫然的变为**0W,功率**W摇身一变≥**0W,然后在加上一系列的什么证书,达到你们的幕后不可见人的勾当,质疑出来了不要回复业主需要高一个级别的灯具,那设计也是为业主服务,咋设计的时候不按高一级别设计呢,也可以现在补一个变更,此地无银三百两.....笑死我了,现在招标的都是设计了,想怎么该就怎么改施工图设计了,如果不取消技术参数和技术方案或者又新增什么技术参数,我司将把此次图纸和招标文件作为证据进行实名举报?有关人员三思而行。。。 答: 详见补遗。 问 5 :请问石柱县水务局各位领导,每个乡镇都可以看到路灯上印着“石柱水利”这样的太阳能路灯,你们这个项目招标就专门列出技术参数,明目张胆的控标,把其他监管部分当傻子,把纳税人的钱当纸吗?重庆市的低价标被你们这帮胆大妄为的人肆无忌惮的去操作成高价,如果不取消该技术参数,中标人下浮率在5%以内,看到这条质疑下浮率有可能控制在5-**%,作为潜在投标人强烈要求取消技术参数? 答: 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石柱县沿溪镇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招标公告和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将原内容:“ 新建移民便民中心1栋,建筑面积 ****.** ㎡,建设用地面积 ****.**㎡ ”修改为:“ 新建移民便民中心1栋,建筑面积约**0 ㎡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中“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变更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3、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内容变更为:“无”。 4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9.** 元 。 5 、现将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限价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施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 1 月 5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