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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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璧山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石社区)建设项目 ( 第二次 ) 答疑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重庆市璧山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石社区)建设项目 ( 第二次 ) 发布 答疑 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问业绩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是否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目前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分类只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其它? 回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市政工程项目类别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二、补遗部分 1、工程量清单 以本次发布为准。 2、投标人须知3.4中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修改为:“重庆市璧山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石社区)建设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红石社区)(第二次)。 3、本工 程所用生态石英砖 采用下表推荐厂家(品牌)或采用与之质量品质相当品牌、厂商(供应商)的产品,档次按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档考虑,若中标人选用与之质量品质相当品牌、厂商(供应商)的产品,应在采购前**日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书面报告后**日内予以确认,经招标人认质、封样后中标人方可采购进场。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品质存在缺陷,或者偏离图纸及规范要求(以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书面意见为准),不能适用于本工程,招标人有权按附表中注明的该材料(设备)品牌中指定一种供中标人使用,招标人不因更换材料(设备)品牌而调整材料(设备)的价格及其他相关费用;若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要求更换的,则该种材料(设备)将改为第三方供货,招标人将收取中标人该类材料(设备)费的**%作为违约金,并按招标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中标人的结算价款中予以 扣除。
注:若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 答疑 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3 年1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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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