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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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赵家路江(北三环-科技西路)东侧拓疏绿化工程的补充文件 交易登记号:JSA****4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赵家路江(北三环-科技西路)东侧拓疏绿化工程的补充文件,作如下修改: 修改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内容有误,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控制价:********元(其中绿化部分:******8元;水利部分:******7元)。 补充2:投标单位中联合体水利单位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如下表: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调整。 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慈溪市海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期:****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