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pbb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通知书**号各潜在投标人:由我院组织实施的渠县中医院迁建配套工程项目(第一部分)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名称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名称为准,如果供应商工程量清单载明的项目名称是补遗前工程量清单载明的项目名称,予以认可。2.由于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编制格式原因,无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填写文字,导致招标公告要求的交货期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交货期不一致,供应商响应其中一个日期或者同时响应两个日期,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具体交货日期合同约定,以供应商认可的其中一个交货期为准。3.其他不变,因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原开标时间不变。招标人: 渠县中医院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