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凤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跟踪审计
二、标段编号:****GCFT****-1
三、项目编号:****GCFT****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年9月4日
六、公示时间:****年9月7日至****年9月**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与无为路交叉口三宏大厦。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得分:**.**分。
(3)服务期限(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为止。
(4)质量标准: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5)项目负责人(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李顺达(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建【造】**************;职称:工程造价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
(6)企业业绩:1、宣州区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净水厂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合同签订时间:****年2月。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1、宣州区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净水厂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合同签订时间:****年2月。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金鳞花苑2幢**1室 A1-A**室。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得分:**.**分。
(3)服务期限(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为止。
(4)质量标准: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5)项目负责人(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邱涛明(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建【造】**************;职称:工程概预算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A-******。
(6)企业业绩:1、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净水厂供水规模:**万立方米/日,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2、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姚江水厂 ** 万吨/天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净水厂供水规模:**万立方米/日,合同签订时间:****年9月。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1、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净水厂供水规模:**万立方米/日,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2、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姚江水厂 ** 万吨/天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净水厂供水规模:**万立方米/日,合同签订时间:****年9月。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层5-**室。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得分:**.**分。
(3)服务期限(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为止。
(4)质量标准: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5)项目负责人(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覃振京(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建【造】**************;职称:建筑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X**********4。
(6)企业业绩:/。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九、招标人:凤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凤台县凤饮饮水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韩邵、高嵩;联系方式:****-******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八里塘安置区西门北侧。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吴志林、吴鹏;联系方式:**********9、**********0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韩邵、高嵩、吴志林、吴鹏;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8、**********9、**********0。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