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TZXD-G****-****
二、项目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 | ********MA**D****H |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9号恒泰大厦**1卡 | **.2(均分制)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 服务范围: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恺(采购人代表)、刘凯、黄春贵、孔林林、史顺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0万元以内为1.5%***%,**0万元-**0万元为0.8%***%,**0万-****万为0.**%***%,合计****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9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6号
联系人:朱君凤
联系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君凤
电话:**********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