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湾里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编号 | WH**0FJ**EP****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湾里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 | WH**0FJ**EP******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湾里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齐落山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女士****-******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b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综合楼四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段玉玲**********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报价 | **.**%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杨朝静 | |
| 证书编号:皖****************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吉伟 | |
| 证书编号:**********6;************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学高级建筑师职称 | ||
| 工期 | **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加分业绩: 1.施工业绩: ①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小区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 ②年产****万片高端触控显示模组及器件项目5#厂房 2.设计业绩: ①瑞安市孙桥单元 **-**地块项目(南港村安置房项目)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 业绩 | 年产****万片高端触控显示模组及器件项目5#厂房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① 黄山杯: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配套项目研发中心(非人防) ②黄山杯:南陵县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 投标报价 | **.**%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蒋太平 | |
| 证书编号:桂****************;桂************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丁晶 | |
| 证书编号:**********2;************0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玉林市玉柴产业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2#、5#、7#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 1.加分业绩: 施工业绩: ①玉林市玉柴产业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2#、5#、7#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 ②阳江市中医医院新院二期工程 2.设计业绩: ①怀化市鹤城区南城景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 业绩 | 兴业县文体综合馆工程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①****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工程:广西玉林农业学校2#教学楼项目工程 ②****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工程:阳江市中医医院新院二期工程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安徽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报价 | **.**%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马立春 | |
| 证书编号:沪****************、沪建安B(****)******3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陈晗 | |
| 证书编号:**********4;A********1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学高级建筑师职称 | ||
| 工期 | **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NO.****G**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1.加分业绩: 施工业绩: ①上海美的全球创新园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②临港实验室临港园区(除桩基工程) 2.设计业绩: ①上合核心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 业绩 | 迁建上海棋院实验小学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①源深路****号研发楼项目;****年**月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②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年**月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成员“芜湖立宇建设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且未见分包协议,不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2.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成员之一“安徽寅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之一“安徽寅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同一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的约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按废标处理。; 3.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成员之一“安徽寅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之一“安徽寅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同一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的约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按废标处理。 4.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谭人驹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在有效期内,不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且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成员“安徽硕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分工占比为**.**%,不满足《答疑说明文件》疑问1的回复: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在项目合同金额中占比约**%,招标文件约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废标处理。 5.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韩振宇未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安B证,不满足招标文件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按废标处理。 6.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成员“安徽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工占比为**.**%,不满足《答疑说明文件》疑问1的回复: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在项目合同金额中占比约**%,招标文件约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废标处理。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永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评标基准价:**.**%; 3、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