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聘请新龙县县级党政机关、乡镇、村社、寺庙法律顾问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友成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8号冠城广场**G | **7,**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友成律师事务所)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聘请新龙县县级党政机关、乡镇、村社、寺庙法律顾问项目 | 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范围执行 | 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 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姝、赵翀、于堂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招标服务费金额为:****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成都川大支行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合同⼀年⼀签。
2、采购监督机构:新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龙县司法局
地址:如龙镇中心街**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栋**层****号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8-********
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