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中医院的委托,就“商丘市中医院卫生保洁及电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商丘市中医院卫生保洁及电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8号
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年7月8日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8月**日上午9:**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中心专用二开标席
评标小组成员:岳永敏(业主代表),胡东亮(驻马店),吴飞云(驻马店),尚素霞(濮阳),段周鹤(濮阳)(组长)
五、投标人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6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6分
2、投标单位: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3、投标单位:河南天天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4、投标单位:武汉大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5、投标单位:林州市六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6、投标单位:河南伟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7、投标单位:商丘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8、投标单位:河南德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9、投标单位:河南博远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慧选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昊纬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6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中远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西安旗帜量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观因素评分:**.6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中建方程城市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志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美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六、评标结果:
中标人:河南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0元;大写:壹佰捌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中标人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北**米路西西城花园西苑**号楼1单元**1号
主要成交标的: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1年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商丘市中医院
联系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团结东路 ** 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7
2、集中采购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商丘市南京路**号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2
3、监督单位名称:商丘市财政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南路**6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7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