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WCG[GK]******4-1
二、项目名称:保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号双丰大厦**6室 | 3,**3,**8.**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保洁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3,**3,**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王玉坤 |
| 评审专家: | 任少标 、 谢喜平 、 彭丽娟 、 邱碧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3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0万元],1.5%;(**0万元,**0万元],0.8%;(**0万元,****万元],0.**%;(****万元,****万元],0.**%。(2)根据厦财采〔****〕9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7)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1。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保洁服务: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为一签多年、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且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综合评估的情况可向中标人续签第二、三年服务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西路 **9 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光大银行大厦**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昕祺、唐嘉豪、张金交、黄丽萍
电话:****-******7、******0、******1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