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水电气动能安装项目施工 | |||||||
| 项目编号 | WH**0FJ**SG**** | |||||||
| 标段名称 | 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水电气动能安装项目施工 | |||||||
| 标段编号 | WH**0FJ**SG******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裕安路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崔冉**********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学文、刘亮、唐晨**********0、**********1、**********7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7.9 | |||||||
| 项目负责人 | 梅龙 | |||||||
| 证书编号:皖**************** |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1.** | |||||||
| 项目负责人 | 江文礼 | |||||||
| 证书编号:皖**************** |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万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2.** | |||||||
| 项目负责人 | 王磊 | |||||||
| 证书编号:苏**************** |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百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2.**元 2、M=**% 3、芜湖殷港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君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5家单位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