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璧县大路镇养殖基地建设项目(EPCO)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大路镇养殖基地建设项目(EPCO)二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4-重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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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大路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 | 灵璧县大路镇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共伟**********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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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惠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后广**********8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皖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远雅泰设计有限公司、灵璧大路益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万利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中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固镇县连众养殖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国防北路东侧消防队北侧、廊坊市广阳区第八大街峰尚中心**1-**3、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大路镇胡堆村****号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薛阁街道芍花路南侧、市职业技术学院东侧大唐国际城3号楼****、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凯棉路**0号佳和盛世二期商业广场北区3层3号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曹庄社区尚庄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号绿地国际花都8幢****6室、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杨庙乡田湖村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 (约********.**元) | **.**% (约********.**元) | **.**% (约********.**元) | ||
| 工期(日历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姚敏 | 徐悲鸿 | 张悄悄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皖****************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丽南 | 李怀乾 | 张利霞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8 | **********0 | **********3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年7月**日―****年7月**日 |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0米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