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管理站网络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科研监测系统、公众教育系统等工程(第二次招标)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管理站网络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科研监测系统、公众教育系统等工程(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7月**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时间:****年7月**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结果 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安徽沐徽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广东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 ①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2)(4)款规定情形,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条形式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②安徽沐徽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4)款规定情形(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条形式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3、初步评审结果:有3家通过初步评审,分别是:广东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7.**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罗海倩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粤****************)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 年大亚湾开发区农村公路“平安路口”回头看及汛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3.**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梁喜明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粤****************)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7.**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饶永华 | 资质资格 |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赣****************)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横沥镇 **** 年普通住宅地块源头雨污分流工程-村尾村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5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7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7月**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8)。 | ||||||||||||||||||||||||||||||
招标人: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7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