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宣城市叠嶂中路**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 项目名称 | ****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XZQ-GC-GK-********** |
| 开标时间 | ****年7月8日9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宣城市叠嶂中路**号 | |
| 投标报价:0.9% |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总监:吕宝华 |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资信业绩) 2.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济川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资信业绩) | |
| 项目总监业绩: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济川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资格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 3 幢 ****2-****4 号 | |
| 投标报价:0.**% |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总监:张永启 |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龙港・铂悦湾(资信业绩) 2.龙港・铂悦天境(资信业绩) | |
| 项目总监业绩:宁国市国投燕津花园项目 | |
| 其他: 企业奖项:源光・新天地(****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忠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升平街道中鼎景苑 ** 栋商业 **3 号 | |
| 投标报价:0.**% |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总监:林毛腊 |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广德市桃州一小东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资信业绩) 2.宣城市天都小学(暂定名)EPC 项目监理(资信业绩) | |
| 项目总监业绩:宁国尚城状元府项目(资格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广德市****-**号地块(商务中心)项目-S1办公楼、S1办公楼(裙楼)(****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东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缴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年7月**日―****年7月**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思雨,联系电话:****-******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