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XXM[CS]******2-1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2号2号楼**-**层 | 1,**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等相关电子类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等相关电子类交通管理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1,**0,**0.** | 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王超男 |
| 评审专家: | 杨松林 、 王晓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万元(含**0万元)以下1.5%,**0万元-**0万元(含**0万元)1.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户名: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晋江市****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 1幢**2-**3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萍霞/陈培杰/黄晓辉
电话:**********6、**********8
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