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6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芜园路(文馨路至齐云路)和玉磬路(灵芝路至芜园路)市政道路改造之交通安全设施政府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AJAXJ-****-**0 | 磋商报价总价:******(元) | 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乌石坝路**8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临[****]****号 | 安吉县芜园路(文馨路至齐云路)和玉磬路(灵芝路至芜园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振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单冯文,范亚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0-**0万元(含)的部分按1.5%计算后收取,计算后单个项目收费低于****元的,按****元收取 ,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人民路**9号燃气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9
质疑联系人:曹振军
质疑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吉安心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号安吉商会大厦C座**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炜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陈炜煜
质疑联系方式:****-******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8号
传真:
联系人:财监科沈虹
监督投诉电话:****-******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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