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浙博策****-**-**
二、项目名称: 城区道路、亮化及交安设施等运维项目—诸暨市(内环西江桥—王家堰桥)堤防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总价:******(元) | 浙江天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新村**8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城区道路、亮化及交安设施等运维项目—诸暨市(内环西江桥—王家堰桥)堤防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 城区道路、亮化及交安设施等运维项目—诸暨市(内环西江桥—王家堰桥)堤防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卓检(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黎洋,赵峰,周宇,俞天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参照以下标准差额累进计费(详见招标文件),收费基数为标项合同总金额,最高不超过壹万伍不足叁仟按叁仟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新晖路**号
联系方式: **********1(工作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诸暨市暨南路**号乐家大厦2号楼东**~**F
联系方式: **********8(工作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宣晨阳
电 话: **********8(工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