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9-CC**6C****3
二、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专区护工护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0%<每月入住率≤**%):**(%),(**%<每月入住率≤**%):**(%),(**%<每月入住率≤**0%):**(%) | 杭州物语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康宁街**号1幢A座****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专区护工护理服务采购 | 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专区护工护理服务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飞荣,林静,吴国顺,颜凌钧,江志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4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8折计收(按服务类计取),不足****元按****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大溪镇冠屿山路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号创业大厦2幢****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金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2
质疑联系人:陈洁
质疑联系方式:**********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号
传真: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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