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T****ZB4)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基础服务费:¥**0,**0风险代理费折扣比例:3.**%,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基础服务费:¥**0,**0 风险代理费折扣比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基础服务费:¥**0,**0 风险代理费折扣比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杨怀,联系电话:**********1
三、其他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号院5号楼2层
联系人:易思颖
电 话:**********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人:杨怀、刘岳、王欢、陈星、任豪
联系电话:**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