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标段二EPC+O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标段二EPC+O | ||
| 公示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标段二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定分离(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评标情况详见附件评标报告。 | ||
| 中标候选人一 | (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成)高州市鉴龙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 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 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8-****)、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或以上。项目运营维护质量标准:见《运营维护合同》约定。 | 工期(交货期) | **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李姚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晋****************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A********7-**/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D**4A****8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中标候选人二 | (主)广东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 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 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8-****)、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或以上。项目运营维护质量标准:见《运营维护合同》约定。 | 工期(交货期) | **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杨育慧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粤****************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行业乙级、A********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3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中标候选人三 | (主)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 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 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8-****)、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或以上。项目运营维护质量标准:见《运营维护合同》约定。 | 工期(交货期) | **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朱世文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粤****************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9/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4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高州市鉴龙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平江三区**号L幢**1室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9 |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文明路**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6月**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高州市鉴龙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号联系电话:****-******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