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SZFCG**4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文峰学校(弘正书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6(元) | 宁波欣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兴盛路**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象山县文峰学校(弘正书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 | 象山县文峰学校(弘正书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 | 象山县文峰学校(弘正书院)校园保洁服务。 | 中标单位要及时完成采购人各项指令性、突击性任务,不能因节假日而拖延,并保证完成任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雪玲,谢妙飞,张卫明,宋文杰,王永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象山县文峰学校
地址:象山县兴勤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史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集中采购机构: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0号4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3号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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