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 |
|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安财磋商采购-****-**-3 | 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3) | 安阳市城建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阳市永安街一巷2号楼 | **8,**0.**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3)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日起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亮、睢修东、刘平英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河南省招标 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号文件规定以控制价为计算基数计取。 |
| 收费金额:7,**1.**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民防路 |
| 联系人:李黎明 |
| 联系方式:**********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
| 联系人:陶文雯 |
| 联系方式:****-******1、******2财务部咨询电话:****-******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陶文雯 |
| 联系方式:**********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