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鑫锐宏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天龙南一路 | **3,**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鑫锐宏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静杰(采购人代表)、张云钧、刘先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价计算收取。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成交合同前向代理公司领取纸质档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计算收取。(标准说明:①中标(成交)金额在**0万以内的(包含**0万)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②中标(成交)金额在**0万~**0万的:**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0万,小于等于**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8%收取;③中标(成交)金额**0万~****万的:**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0万,小于等于**0万的部分,按**0万的0.8%收取。超过**0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收取;④中标(成交)金额****万~****万的:**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0万,小于等于**0万的部分,按**0万的0.8%收取。超过**0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0万的0.**%收取。超过**0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收取;
代理费缴纳账户:
户名: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账号:****************4
银联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9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