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设计于****年5月**日9时**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3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有效的投标文件。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资格评审结果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通过/不通过 |
| 1 | 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上饶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 通过 |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志刚 | 证书编号 | ************9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并批复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 ||
| 第二排序人 | 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张石明 | 证书编号 | ******9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并批复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 ||
| 第三排序人 | 上饶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 ||
| 投标报价 | ******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潘德龙 | 证书编号 | ********************2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并批复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年5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提出: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8
招 标 人: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