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购置**辆应急保障用车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宜宾三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 | 1,**2,**0.**元 | 合计(总价):******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辆应急保障用车):
货物类(宜宾三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A******** 越野车 | 应急保障用车 | 凯翼 | 昆仑iHD**1KM云海版 | **(辆) | **6,**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刚杰(采购人代表)、邓昌义、代光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7。
2.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德公路**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