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砀山县城市更新一期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城市更新一期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一期)(二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重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桃源居二期6#商业**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主任、**********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 栋1-3 层** 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建群、**********3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牵头方:安徽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正宇设计有限公司 | 牵头方:安徽如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牵头方:安徽中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国�N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牵头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帝景公馆4栋**7、**8、**9室 联合体成员: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地理九龙城C8栋商业楼1层A区 | 牵头方:安徽省宿州市��桥区磬云大市场**号楼二单元****室 联合体成员: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号绿地国际花都8幢****6 室 | 牵头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曹庄社区尚庄村 联合体成员: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3 号楼****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约********.** 元) | **.**%(约********.**元) | **.**%(约:********.**元) | ||
| 工期(日历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张亚文 | 张佳 | 欧阳祥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皖****************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曹林杰 | 张利霞 | 任慧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5 | **********3 | **********4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年5月**日至****年5月**日 | ||||
| 招标代理费 | ****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层 | ||||
| 联系电话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