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HZFCG(****)**5D
二、项目名称:奉化区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硬件替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0(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海曙区和义路**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奉化区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硬件替换项目 | 奉化区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硬件替换项目 | H3C 、天融信、亚信等 | S****6X-G ;S****-**X4YC-EI ;S****S-**T4X-EI-Q-G ;S****-**T4XC-EI等 | 1批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卫红,毛世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培烽,樊明锁,董卓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号供销大厦三楼东北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莉、张竞方、王智帅、俞争、李新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傅冬荣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5号****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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