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标段自动化和信息化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标段自动化和信息化设备采购 | ||
| 项目编号 | czsjgc******-**8 | ||
| 招标人 | 名称 |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号、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江先生、柏先生**********2、**********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长飞、汤续**********4、**********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5月**日9时**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金海迪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价(元)/费率(%) | ******9.**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卢万胜 | |
| 证书名称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五河县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 2、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调度运行信息化系统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投标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价(元)/费率(%) | ******8.**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吴鹏飞 | |
| 证书名称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化应用系统设备采购、集成及调试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第**标段 2、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化系统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投标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东深智水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价(元)/费率(%) | ******5.**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江啸 | |
| 证书名称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3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湛江市引调水工程信息化系统工程项目 2、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水源工程综合自动化工程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投标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5月**日至****年5月**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收取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8.**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号;联系人:王长飞、汤续;联系电话:**********4、**********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