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SQYZB-FW******5(2)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租赁航空枢纽LED屏发布法治宣传广告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疆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新世纪小区1栋**层**D5 | 报价:******(元) | **.0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租赁航空枢纽LED屏发布法治宣传广告服务(二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租赁航空枢纽LED屏发布法治宣传广告服务(二次) | 对公益普法宣传。(包括法治视频、照片、文字等) | 满足甲方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满足甲方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阳,李琳,周渠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1.**%;
成交金额**0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新泉街**6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广文、蔡海波
电 话: ****-******4、**********3
****年**月**日 ****年**月**日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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