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XSJ-****(ZC)-**0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疆天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天津路街道银川北路**8号星云雅居**#、s3#底商住宅楼、商业楼s3商业**7室 | 投标报价:******(元) | **.4 |
| 2 | 巴州高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库尔勒市团结辖区朝阳路**号阳晨华府1栋1单元**号 | 投标报价:******(元) | **.0 |
| 3 | 新疆乐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九区文化路西侧新城东路北四巷**号1号房 | 投标报价:******(元) | **.2 |
| 4 | 新疆山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东二巷**8号蓝调一品C区2号楼2层**3-**5 | 投标报价:******(元) | **.8 |
| 5 | 新疆易道途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1号世纪茗苑E栋1层2号 | 投标报价:******0(元) | **.2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一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一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服务车辆为皮卡车或越野车7辆,7辆车合计年度出勤总天数为****天,具体每日使用情况及实际出勤天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结算单中予以确认并核算。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服务车辆为皮卡车或越野车5辆,5辆车合计年度出勤总天数为****天,具体每日使用情况及实际出勤天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结算单中予以确认并核算。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服务车辆为皮卡车或越野车8辆,8辆车合计年度出勤总天数为****天,具体每日使用情况及实际出勤天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结算单中予以确认并核算。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 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四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四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服务车辆为皮卡车或越野车7辆,7辆车合计年度出勤总天数为****天,具体每日使用情况及实际出勤天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结算单中予以确认并核算。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 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五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五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服务车辆为皮卡车或越野车**辆,**辆车合计年度出勤总天数为****天,具体每日使用情况及实际出勤天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结算单中予以确认并核算。 | 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敏,王红梅,崔玉新,朱俊(第1、2、3、4、5标项采购人代表),赵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以中标价格为基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下浮**%,不足****元按****元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标项一:****元;标项二:****元;标项三:****元;标项四:****元;标项五:****8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号地质村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凯
电 话: **********9
****年**月**日 ****年**月**日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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